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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省份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,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
来源:北京日报客户端      时间:2023-01-31 15:27:19


(相关资料图)

近日,将于今年2月施行的新版《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》(简称《四川办法》),因取消了登记对象是否结婚、生育数量等限制条件而受到舆论广泛关注。

根据规定,《四川办法》适用于双方或一方为四川省户籍人口,以及在四川省长期居住且持有四川省居住证的非四川省户籍人口。生育登记内容包括夫妻双方(公民)基本信息(含户籍信息、居住信息、婚姻信息等)和子女信息(含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子女的现存子女)等。

针对舆论热议的上述修改,四川省卫健委人口家庭处接线工作人员1月30日在接受采访时解释称,办理生育登记是为了保证妇幼服务更好地开展,保障相关部门对当地人口的有效监测。《四川办法》并非鼓励不结婚生孩子,而是为了保证“未婚先孕”人群的权益,让其进行生育登记后就享有一些妇幼保健的服务。

四川省卫健委相关处室消息指出,《四川办法》中所说的“生育登记”并非大众所认为的“上户口”,生育登记可以通过网上登记,主要是向群众宣传告知其有哪些权利、义务,也是部门对群众基本情况的了解,“跟上户口是不一样的”。

事实上,四川省卫健委在官方解读中已对“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”作了简要说明——《四川办法》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,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,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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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5月1日起,《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生育登记管理办法》正式实施。它明确了“生育登记凭证是办理机构为登记人办理生育登记时出具的凭证,不作为相关生育行为是否符合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的依据”,强调了生育登记仅作为人口监测的工作手段,而不再成为制约群众生育的工具。同时也延续了此前未婚生育人群可以办理生育登记的规定。

2022年6月,陕西省卫健委发布《陕西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》,其中明确“夫妻生育子女的,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六个月之内办理生育登记。其他情形生育子女的,也可予以生育登记”。

来源:北京晚报 据澎湃新闻

流程编辑:郭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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